首页 > 党史研究 > 专题研究 > 正文
渭南实现农业合作化的经验与启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10:51

张留文


渭南是陕西的农业大区,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渭南农村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农业发展、农村变化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开辟了广阔发展空间。在历届市(地)委、政府的领导下,渭南农业特色突出,是全省乃至西北地区的“粮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奶瓶子”“肉案子”。现在,渭南农民正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勇毅前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站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点上,回顾总结渭南实现农业合作化的过程和经验,旨在为做好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历史镜鉴。

一、基本过程

1953年11月,国家实施粮面油统购统销政策。12月16日,中央正式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批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三件大事标志着农业合作化在全国展开。

渭南地委结合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落实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在全区推行农业合作化。渭南农业合作化经历了萌芽、兴起和高潮“三阶段”。“三阶段”相互交织,逐步递进,构成农业合作化的全貌。

(一)初级社萌芽于生产互助组。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由于缺乏牲口、农具和其他生产资料,1950年3月,渭南县(今渭南市临渭区)少数地方农民自发沿用亲邻相帮,搭工换工的习惯,组织临时互助变工组,在全区首开互助合作的先河。4月,韩城县(今为韩城市)西庄区涧北村孙玉胜互助组成立,为全区第一个常年互助组。1952年春,渭南地委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和“大量发展,稳步提高”的方针,推动农村互助组稳步发展。同年10月底,全区成立互助组5.13万个,参加互助组劳动力43.59万人,占全区总劳动力的49%。同年10月26日和1953年2月,地委先后两次召开全区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提出在整顿、巩固互助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初级社。

(二)建立初级社标志着农业合作化的兴起。初级社大致经过以下三个阶段。一是试办先行,全面铺开。在巩固提高互助组的同时,初级社应运而生。1953年3月6日,全区第一个初级社在大荔县八鱼乡皇甫村诞生,社主任为马廷海。由于按劳分配、按股合理分配,社员收入比上年多。有的社员感动地说“如果不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就不得了”。8月28日至31日,渭南地委召开全区第一次试办农业合作社座谈会,传达省委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座谈会议精神,印刷马廷海农业社的建社经验和章程,提出试办工作要积极培养,慎重试办,稳步前进的方针,确定各县试办对象,全面铺开农业合作化工作。当年秋播后到年底,先后有澄城王进升、潼关山秀珍、朝邑(今属大荔县)杨辛卯、富平白应魁、耀县(今铜川市耀州区,当时为渭南专署所辖)杨锂等互助组转为初级社。1953年12月16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印发后,渭南地委确定全区41个乡试办初级社,建社对象绝大多数为县、区、乡以上的重点互助组。1954年3月,渭南地委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广泛宣传动员,扩大试办初级社。当年7月底,全区建成初级社380个,入社农户15984户,占总农户总数的20.3%。

二是纠正问题,适当收缩。初级社发展中,个别地方搞“户户报名、村村建社”,对农民的牲畜、农具等作价偏低,甚至取消土地报酬,特别是澄城县少数地方发生社员拉牛退社事件。针对这些问题,地委对全区农业合作化工作进行了一次普遍检查,较好解决了问题和矛盾。1955年春,省委发出《关于当前发展与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的指示》,要求各地认真总结经验,适当收缩建社工作。渭南地委和各县抽调干部9141人,对305个三类社和部分二类社进行整顿,全力提高已建社的水平。当时,8个难以办下去的初级社转为互助组、275户农民零星退社、238个初级社缓建。

三是批判保守,加快发展。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央省市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系统阐述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历史、合作化的基本方针,并提出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必须先有农业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的重要观点,认为“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而领导却落后于群众,“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随后,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经过3个冬春在全国实现农业合作社。9月上旬和10月下旬,渭南地委先后召开县委书记、农村党支部书记会议,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报告,传达全省地委、直属县委书记会议精神,批判所谓“右”倾保守思想,对全区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作出新规划,提出1956年春全区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的目标。在这一目标的鼓舞下,全区加快建社步伐,仅10多天时间就建立新社9365个。到1956年4月,入社农户占到总农户的92.92%,基本建成初级社。

(三)兴办高级社掀起农业合作化的高潮。1955年5月,渭南地委派工作组到大荔县八鱼乡进行典型调查,试办高级农业合作社。8月,把条件较好的马廷海、八鱼和硷洼3个初级社合并升级为大荔县灯塔高级农业社。这是全区第一个高级社。随后,渭南地委在全区转发《大荔县灯塔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章》,供各县、乡参考。10月下旬,按照党的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统一部署,地委召开全区农村党支部书记会议,提出每个县试办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区掀起合作化新高潮。会上,地委书记刘邦显作了把渭南地区农业合作化运动推向新高潮的报告。1956年一、二月间,地委召开全区县委书记扩大会议,讨论“书记动手,全党办社”工作,提出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高级社。3月,大荔、华阴、高陵(1953年1月至1956年9月,高陵县属渭南专署管辖)等县率先实现高级社。一些规模过小的初级社加快合并,尚未建社的互助组及单干户也“一步登天”加入高级社。下半年,地委、专署及各县组织人力,3次整顿合作社。整顿主要以推行劳动定额管理和“三包”为内容,使农业社得到巩固提高。1956年冬,全区建成高级社4200多个,95%的农户入社,基本完成农业合作化。

高级社设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由社员选举产生,管理本社的生产与生活之事,设管委会主任1人,政治主任(村主任)和妇女主任2至3人,并设有监察委员会。下辖生产队,有队长、副队长、会计、记工员等。各生产队划分固定耕作区,固定耕畜、农具,实行季节包工、常年包工或包工包产(产量、产值)。在财务管理方面,按开支数额大小,分级审批,民主管理,日清、旬结、月公布,不少地方做到现金收支、工分、分配“三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一年分配两次,夏收后预分,年终决分,按全年劳动日数量分配实物和现金。

二、主要经验

回顾渭南农业合作化的历程,笔者认为以下四条主要经验最能体现上世纪五十年代渭南干部群众的聪明才智和求实创新精神。

(一)思想发动充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渭南地委采取领导分片包干、组成宣传组、召开三干会、各种代表会、举办训练班等形式,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统购统销政策,发动农民走合作化道路。1954年,渭南地委分两批举办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不少县乡村组织参观、举办图片展览、出黑板报、墙报,运用戏剧、花鼓、快板和幻灯片等形式宣传。一些地方采用算账、对比的方法,向农民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党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发展生产和互助合作等方面的教育。广泛的宣传培训使全区95%左右的农民受到了一次较为深刻的总路线教育,农民的思想认识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主义觉悟空前提高,支持国家工业化,参加互助合作的热情不断高涨。许多农民反映:“听了总路线的宣讲,我们才知道,吃饱穿暖要靠社会主义,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要靠工业化。”“总路线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我们知道怎样往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奔”“社会主义是金光大道,总路线是指引前进的灯塔”。

(二)工作重点突出。在发展农业合作化中,各级党政组织始终扭住粮棉增产这一牛鼻子,展现合作化的优越性,增强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1953年,大荔县小麦亩产86.5公斤,而黄甫村农业合作社亩产123.5公斤。黄甫村合作社的秘诀是改良耧距、合理密植并选用良种。大荔县委推广其经验后,1954年全县小麦亩产量达99公斤,增加12.5公斤。大荔县委、县政府用具体事实说服群众采用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增加了粮食产量,推动了合作化发展。各级各地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业生产新技术、打井修渠,全区农业生产迈上新台阶。1956年,渭南粮食总产10.51亿公斤,亩产93.5公斤,分别比1953年增加3.32亿公斤和18.5公斤;棉花总产4060万公斤,亩产量22公斤,分别比1953年增加880万公斤和7公斤。











(三)先进典型众多。在农业合作化的进程中,渭南涌现出马廷海、张秋香、山秀珍等一批驰名全省、闻名全国的办社典型,形成了符合实际的办社经验,创造出包工包产等先进做法,在全省、全国推广。大荔县八鱼乡皇甫村农业生产合作社先后被《群众日报》《人民日报》多次报道,他们发动群众参加农业生产的经验、按照国家统购统销政策出售农产品等事迹传遍大江南北。皇甫村农业合作化的带头人马廷海先后被评为全省、全国劳动模范,地区、省党代会代表和省人民代表。1957年,张秋香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植棉能手”称号,受到毛泽东、周恩来接见。潼关县委结合生产安排普选工作、华县聂家村互助组的女组员在田间穗选“碧玛一号”良种等做法,也被《人民日报》报道。渭南地委、各县县委注重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马廷海、张秋香等典型的事迹,还总结提炼出全区办社经验,为推动全省、全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作出贡献。渭南地委撰写的《中共大荔县委是怎样把领导重心转向互助合作运动的》一文在《人民日报》上发表。1955年4月2日,省委转发地委书记刘邦显《关于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要求各地仿效执行。同年5月19日,中央农村工作考察组撰写的《陕西省大荔县八鱼乡各种基层组织问题的考察报告》,被中央转发全国,引起了各地干部群众的关注。

(四)群众创新精神强烈。在农业合作化的实践中,渭南干部群众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创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包工包产制度,这是合理使用劳动力的科学方法。渭南地委及时在全区推广这一制度。1956年1月14日,渭南地委颁布《农业生产合作社包工试行规则》,要求各合作社贯彻实行这一方法。包工试行规则在全区的普及推广,对于提高劳动效率,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几点启示

农业合作化的完成,标志着渭南农村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是伟大社会变革。经过六十多年艰苦奋斗、改革发展,现在,渭南和全国各地一道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的历史阶段。对于渭南这样的农业大市来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这一阶段非常重要的任务。总结历史经验,是为了更好地开辟未来。渭南走上农业合作化道路的经验,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许多启示,主要有:

——坚持正确乡村振兴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往那里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成果,在新时代只有一以贯之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坚持党全面领导是走好这一正确道路的根本保证。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必须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实现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有力领导贯穿始终。我们必须更加精准地把握新发展理念,自觉地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乡村振兴的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粮食安全战略抓牢抓紧,才能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扭住乡村振兴重点。渭南扭住粮棉增产关键,发展农业合作化的经验,启示人们在乡村振兴中,必须统筹兼顾,着力抓好产业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发展乡村产业,不像过去就是种几亩地、养几头猪,有条件的要通过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对渭南而言,要改变农业大而不强的现状,应坚持用工业化的思路和办法改造、提升农业,从而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还应当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大力发展电商营销平台,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升级。要紧紧抓住人、钱、资源、装配四个方面,推动生产要素融合。当前和今后,实现产业兴旺,必须下势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解决靠谁发展、提升农业的问题;要加大完善政策和金融支持“三农”的力度,解决钱从哪里来、往哪里投的问题;科学盘活土地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做好排碱渠修复工作,提高基本农田的生产效益;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抓好华阴国家级小麦制种大县建设,进一步提高优良品种的覆盖率。

——尊重群众创造精神。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过去,渭南农民创造了“三包”经验。如今,广大农民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方面,都创造出许多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大荔、澄城、临渭、合阳在兴办特色产业,推进三产融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乡村治理等方面,勇于改革,探索出了好的做法和经验。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调研,问计于民,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可复制、推广性强的经验,发挥“点燃一盏灯,照亮千万人”的作用。

——切勿急于求成。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党政组织既要有责任感、紧迫感,但也不能一拥而上,操之过急,而要汲取历史教训,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政府的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等作用。一定要摸清实情,有的放矢,该试点的事情要坚持试点先行,取得面上经验后再全面铺开,使乡村振兴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作者为中共渭南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copyright 2017 渭南党史网
电话:0913-2126435 邮箱:weinandstx@163.com 备案号:陕ICP备17014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