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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王村在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的大道上大步迈进
发布时间:2017-08-11 08:55

渭南市临渭区双王办双王村,位于渭南市郊,渭河南岸,由双王、南白、北白、吴杨四个自然村组成。1978年时有1900人,耕地2368亩。双王村地理位置优越,土地平整肥沃,是沋河水库灌区渠井双保险,也是临渭区粮棉高产地区。

解放前,双王是当地有名的穷村,耕地支离破碎,凹凸贫瘠,好年景亩产粮食不过百斤,全村45户人家、36户无房无地,多数人食不饱腹,衣不遮体,以破庙草棚为宿,靠逃荒乞讨度日。解放后,党和政府派工作组来到双王村,发现并培养了刘述贤等一批农民积极分子,依靠他们发动组织群众,1950年冬,双王村实行了土地改革。祖祖辈辈受苦的农民,分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和农具,他们积极生产,改善生活。刘迷贤看到一些农户老的老,小的小,缺资金,短农具,无劳力,生产困难,就拉上他们成立了一个临时性质的老少互助组。后来,刘述贤被选为双王村长,1951年底他参加了乡上举办的互助合作训练班。一个月时间,他弄清了“组织起来,共同富裕”的道理。1952年春天,他带头在村里成立了第一个长年互助组,参加的有刘培远、刘维贤、刘维敏。在他的带动下,随即刘增寿、李景白、刘培荣、李尚谦、王向坤、李风云、王志发等人也成立了七个不同规模的互助组,夏收后他们又将这8个互助组合并为一个互助联组,成为双王村历史上第一个集体联合性质的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刘述贤任互助联组组长。第二年(1953年),互助联组粮棉普遍增产,粮食平均亩产905公斤,棉花亩产22.5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初步发挥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改变了群众“借着吃,打着还,跟着碌碡过个年”的境况,被县上评为“丰产村”,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刘述贤被评为全县第一个农业劳动模范。对全县互助合作运动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事实上,互助组的建立,初步调整了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条件的改善,发挥出一定的优越性。但由于互助组是建立在个体经济的基础上,土地、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有计划的集体经营难以实行。农忙季节耕作争先恐后的矛盾,人多地少或人少地多导致分配悬殊的矛盾等特别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劳动积极性的发挥和生产力的发展。

此后刘述贤等人又作为建社积极分子参加了渭南地区举办的第一期建社训练班。经过在地区建社学习班的学习培训,刘述贤对“组织起来”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中共渭南县委1953年12月19日作出决定,在双王村刘述贤互助组试办初级社。在县委工作组的帮助下,1954年1月27日,全县第一个初级社--双王农业生产合作社诞生。全村49户,除王志发等7户外,其余42户都入了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成以刘述贤任主任、李志明任副主任,有11名委员参加的管理委员会。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在财产处理和经营管理上,主要抓了五点:(-)土地评产入股。以查田定产的产量为准,每203斤为一股。粮食按地四劳六分红,蔬菜(折值)按地二劳八分红。(二)牲口全部折价入社,统一记帐,两年分四期还清。(三)男女同工同酬,评工记分灵活使用。(四)集体统一经营,并为社员提供技术、资金、良种等方面的服务,国家征购粮任务,各户按地亩负担。(五)统一提留,从当年总收入中,扣留1%的公益金和4%的公积金,作为公共积累及公益事业使用,生产投资费和行政管理费按实际支出预提。

初级社实行了统一经营,发挥了较互助组更大的优越性,从而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党组织的发展又为初级社增加了骨干力量,各项新技术的推广落实顺利。第一次使用化肥(硫酸铵),群众没有认识,刘述贤就在自家地里试用。几天后小麦长势大变样,社员李志清要求在自己的11亩地里使用,11亩小麦这年总产4800多斤,消息传开,化肥在双王村得到推广。还有农药的使用,也是刘述贤先在自己的地里试验后,反复向群众推广,然后普遍使用的。夏收中,一些原来牲口强、农具多的户总想先搞自己的,闹了一些矛盾。刚组织起来的初级社管委会经过研究,决定实行集体统一收割、拉运、分场堆放、碾打。为防止纠纷,社委分工负责,包场包户。结果,这一料收的快、收的净,不管劳多劳少的,都比入社前收入增多。

年终一算帐,群众兴头来了。粮食亩产由集体化前的274斤提高到430斤;棉花亩产由54斤提高到64斤;生猪饲养量由5头增加到104头;大白菜由集体化前的7000斤增加到15000斤。全村最后一个互助组的7户社员,在秋季分红的时候,一致申请入了社。中农李兴发不等社里批准,把驴拉的拴到社里的饲养槽上。至此,全村49户全部入社。

初级社建社一年告捷,农业大丰收震动很大。刘述贤出席了陕西省劳模大会,被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双王初级社被评为先进生产单位,中共陕西省委奖给锦旗一面,收音机一台。

办社过程中,也曾出现过一些问题。一是经营管理上的有关制度不尽全面,引起一些人的不满。曾经出现过一些人想拉牛退社的现象。二是领导作风上民主观念不够,导致了一些人为的隔阂。三是刘述贤作为先进代表人物,出头露面多,介绍经验多,引起一些人的嫉妒,因为行政命令式的解决方法被冠以“阶级斗争”观念加以宣传,导致了群众的逆反心理。由此可见,几千年小农经济思想影响下的农民初步组织起来以后,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及时适当地跟上,社干部的思想素质、经营管理水平亦需相应提高,经营管理需要逐步完善。所以,稳定初级社并巩固发展,总结经验是当时的重中之重,离开这些,都会出问题,这是后话。

1956年夏,全国范围内批判“小脚女人”,人为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进程。根据当时中央有关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中共渭南县委提出:初级社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即可转为高级社。即社员自愿;有较强的骨干;能使95%以上的社员增加收入。同年,双王村和北白、南白、吴杨、李家、张家、烂庙杨、烂庙刘等8个自然村的六个初级社联合组成“和平高级农业合作社”。刘述贤任主任、副主任李振帮、吴增寿、吴淑兰、白秉坤,各生产队长均为委员。同时成立了党支部。

高级社土地收归集体,取消土地分红,大型农具和耕畜作价归公,以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投资),由生产队调配劳力,组织和实施农业生产计划。

高级社的建立,在所有制方面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改善了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避免了两极分化。其优越性表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土地公有,有利于统一规划、连片种植、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级社两年中,平整土地平掉了十几个大土壕,新打25眼土井、6眼机井,新修10条渠道,扩大灌溉面积3000多亩。

其二,有利于科学种田的开展。1956年,开始高产玉米试验、玉米人工授粉,二亩地收玉米1163斤,亩产581.5斤。开始粮菜间作,五作四熟试验,二亩笋地套种早玉米,收后种晚玉米,套种罗卜,同时收获后,播种小麦。结果笋收入60多元,萝卜收入30多元,早玉米收500多斤,次玉米收600多斤,小麦第二年收获。1957年试验麦棉套种、大麦地套棉花,试验玉米营养钵育苗移栽,均获成功。

其三,集体经济壮大,使高级社有力量优待烈军属、困难户和鳏寡孤独。

其四,高级社对生产资料可以互相调剂,促使原来较落后的队有了发展。

办社两年,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幅度的发展。1956年粮食亩产560斤,比1955年初级社时增加了130斤,总产284175斤。棉花亩产93斤,较1955年增加了29斤。

1956年7月,高级社被评为全省丰产先进单位,刘述贤作为先进生产者,出席表彰大会,获中央级奖章一枚、省级奖章三枚、锦旗一面。

但从办高级社的过程来看,存在一些缺点和偏差。一是生产关系变动过急,超越了当时农民的思想觉悟水平和生产力现状。除双王初级社已办两年之外,其余社均仅办一年左右,各种条件并不具备。二是导致了平调风的兴起。从双王向吴杨等穷队无代价调出耕地80余亩、牛16头、骡子6头、驴一头、胶轮大车3辆,铁轮大车2辆。在群众中引起思想波动。一些人骂刘述贤是“扎角牛,向外顶”。三是经营规模过大,管理水平赶不上,不适应。粮食生产虽有发展,但经济收入不高。年终分红,队与队之间差异很大。针对以上问题,刘述贤坚持带领支部一班人进行说服教育,并在管理工作上进一步完善,使形势有所好转,群众情绪才比较稳定。

从以上情况看,成立高级社,生产关系已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农民入社的思想基础不甚牢固,有被逼迫的嫌疑,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但如果领导得力,加强管理,且需要有一定的时间进行完善、巩固、提高,还是可以办好的。实际上是到了1958年,双王也和全国一样,又一哄而上,办起了人民公社。

1958年8月下旬,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双王村首批响应,将原和平社改为“红旗人民公社”四营。刘述贤调任公社副社长兼农业部部长、四营营长芦振选、副营长李云、李尚谦为党支部书记。

人民公社体制和经营管理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8年冬到1959年春,以人民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权集中在公社。具体特点有高度集中的公社统一领导,提出“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管理民主化”;推行统一播种面积,统一规格要求,劳动力统一调配。双王村1958年9月成立公共食堂,10月即全面食堂化。原高级社的公共财产无偿转为公社所有,使用平调。收益分配权集中在公社,高度平均分配。

第二阶段:从1959年春到1961年底。1959年红旗人民公社并入城关人民公社,双王村易名为城关公社双王管区双王生产大队。刘述贤任党支部书记。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大队,经营管理、生产计划、劳动领导统一在大队,生产队组织生产,大队核算,按生产队分配。

第三阶段:从1962年初到1977年底。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其特点是:一、生产队经营自主,自负盈亏,是生产单位,也是分配单位。二、劳动生产实行定额管理。大体使用过的办法包括小段包工、小段定额;农活定额、劳力定额;标兵分工的大寨式评工制度。三、生产资料归生产队所有,所有权与生产大队分列。四、自留地归社员户自己经营。

第四阶段:1978年过渡到大队核算。基本核算单位设在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资金财产仍归生产队所有,但大队有调配权。劳动实行定额管理,评工记分。财产管理权全部集中在大队,大队可组织大规模跨队的农田基建、生产突击活动。

第五阶段:1979年至1981年,大队核算一年后全部退回生产队核算。经营管理形式上没有什么改变,实行定额管理,取消标兵工分制。

人民公社化运动,导致了许多“左”的错误。1958年秋,正值秋收秋播时期,“大炼钢铁”开始,大批精壮劳力不得不投入此项中心工作,砸锅作原料,许多铁制农具也难以幸免地被砸碎填入小高炉,劳动力的统一使用,东拉西调,秋粮丰产不丰收,人、财、物浪费极大,公共食堂化更是导致了农民思想的波动。三年困难时期,由于中央提出“纠左”和煞平调风,调整了人民公社体制,1959年基本核算单位下到大队,降低了公有化程度,局面有所好转。1962年后,实行“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一重大调整,克服了以前的大平均主义(即一“大”二“公”),干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1965年的“四清”运动,在双王重点进行正面教育,忆苦思甜,激发了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没有严重的伤害干部,相反对改进干部作风,起到了较积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生产。

刘述贤作为双王合作化的创始人,一直担任村上的主要领导干部,由一个从朴素的思想感情出发来为群众谋利益的农民变成一个听党的话,既为群众、又为国家的优秀共产党员,在先进与落后、科学与愚昧的争斗中,他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生长在双王村,他深知这里人多地少,必须一亩地当几亩地种。早在1953年,他就在互助组内成立了科学技术研究小组,苦心钻研,从第一次选用“碧玛一号”小麦良种到接受化肥,使用五寸、七寸步犁,引种玉米、给玉米人工授粉、营养钵育苗移栽,他都是亲自实践。试验成功的麦棉套种、粮菜间作套种技术,从各种作物的播期、生长期、水肥使用量各方面,合理安排,有效地解决了作物光合作用、节约水肥方面的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效益,成为农业上的创举。这个经验不但推广到双王村,还被推广到全国,至今仍被广泛应用。他把中国农业科学院陕西分院寄来的二两高产良种——阿夫麦,亲手试种,从2两到2斤、68斤、2800斤推广到全村,平均亩产700多斤,为全双王乡粮食产量“跨黄河过长江”立下了汗马功劳。

1958年6月,刘述贤出席了陕西省小麦千斤丰产经验交流会。同年12月,又出席了全国群英会,捧回了国务院的奖状。1960年,又随国家农业部组织的“中国农业访苏旅行团”去苏联参观访问。靠科学种田,双王村的粮棉产量年年增长,给国家的贡献也越来越多。从建社的1954年到1964年,十年间共向国家交售粮食795000斤,棉花170000斤,油料270000斤。

1964年,在刘述贤带领双王人组织起来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省、地、县的领导同志专门到双王向他们祝贺,省委还专门发了贺信,肯定了他们在“组织起来”之后做出的优异成绩和卓越的贡献。《陕西日报》用整版报道了他们的事迹,更加激发了双王人不断进取,为国贡献的信心。

文革中,双王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人为的“阶级斗争”,使干部群众的关系受到影响,刘述贤因是“劳模”,未受多大冲击,仍任大队党支部书记,但由于随之而来的“农业学大赛”运动的开始,双王村作为农业先进单位,首当其冲地作为一切政治活动的重点。大寨“标兵工分制”的推行,夹杂政治成份太多,大兵团作战,使平均主义登峰造极。特别是1976年全国第二次农业学大赛会议提出“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导致“割资本主义尾巴”之风盛行,双王也曾对社员在自留地种菜,个人家庭副业等作过限制。实质上压抑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限制了多种经营的开展。到文革后期,双王村社员的生活水平下降到全乡平均水平以下。但靠科学种田起家的双王村,在农业生产上仍有发展,也有很大的成绩。刘述贤从支部领导岗位退下来后,仍然担任渭南农科中心的特邀顾问,直到1998年5月去世。党的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双王村经济建设又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双王村的生产责任制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即开始的联产到组,联产到劳责任制到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土地承包上,基本执行按现有农业人口承包土地,签订合同,予以落实。村、组对土地管理、作物布局、播种计划等统一管理,保证国家计划的落实。并向农户提供技术、资金、良种等方面的帮助。解决一家一户想办办不到的植保、灌溉等耕作过程中的问题,促进了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和生产效益的提高。经济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据1988年统计,全村经济收入200万元,人均纯收入520元,是1979年总收入530554元人均纯收入129元的3.8倍、4倍。

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双王村当时生产力水平状况下的一种理想的合作制形式。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中村、组联办、个体企业蓬勃兴起,年收入达300多万元,有效地起到“以工促农”的作用。农业生产的条件在经历了一段曲折之后,正在回升,后劲逐步加强,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可以预料,双王村将在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程之后,在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的大道上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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