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0月3日 地委决定设五个分党组。
1954年10月3日 中共渭南地委决定:专区级除保留专署党组外,设立生产建设、政法、财粮、工商贸易、文教等5个分党组。翌年1月28日,又决定取消5个分党组,在专署党组下设财经小组,同时成立公安司法党组。
1961年10月3日 地委召开会议总结“大跃进”和党的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
1961年10月3日 中共渭南地委召开全区县(市)委第一书记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讨论党的八届九中全会确定的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等文件,总结1958年以来“大跃进”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教训。着重检查指导思想上和工作中存在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和瞎指挥等“左”倾错误和官僚主义问题。会议强调要因地制宜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